五 、焚烧、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六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制定本技术政策。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建设、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填埋气体。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
四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收集、散落和滴漏 。无害化的原则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
三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 1.6 卫生填埋 、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以减少处理量 ,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法规,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
七、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炉渣、建设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对已经产生的垃圾,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二、促进社会、设计、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地表水、技术可行、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废金属 、飞灰、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对烟气、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应用新工艺、《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立项 、适度规模、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以减少热污染。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堆肥、污水
、采取工程措施,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向外排放的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运输和处理。运输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降低处理负荷,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杀虫剂容器等。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